打好互联网营销牌,收效如刀仔锯大树我的搜狐
企业应善用微博接触消费者
互联网在内地渗透率虽然不断提升,但调查发现,仅有28%的内地消费者通过网络接收产品信息,比例较美国的73%低。
麦肯锡的一项内地消费者调查显示,91%的内地受访者过去2个月通过电视广告接收产品信息,71%由朋友家人推荐,互联网仅为28%。
麦肯锡大中华区董事兼消费品咨询业务主管马思默表示,互联网广告现在难以取代传统媒体作推广,但内地消费者会透过日渐流行的社交媒体,如微博等,在朋辈间分享产品信息和意见,企业可善加利用,了解消费市场发展并改善市场推广策略。
另外,马思默指出,中国内地消费模式与欧美有颇大分别。内地消费者会先挑选数个品牌,从电视广告、平面广告、家人朋友等取得资讯及意见,再到店铺比较产品陈设、包装、店员介绍等,才决定购买。美国的情况则简单直接得多,若电视广告推广的产品,是他们曾选用或喜欢的品牌,就会决定购买。
这显示内地消费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建立品牌后不能靠消费者的忠诚留住客人。马思默指出,企业应针对消费群强化销售渠道,尽量增加与消费者的接触面,才能在内地市场取胜。
企业经营微博有六招
企业利用微博营销,首先,必须在观念上改变。现在大部分企业还都没有意识到微博营销的优点,既没有微博账号,也没有关注互联网上关于本行业或自己企业的信息。在社会化媒体时代,企业必须转变观念,放下身段,去跟消费者沟通来消解矛盾,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其次,微博语言的使用一定要讲究。在企业和消费者进行沟通或者发布消息时,语言不能生硬,要根据需要,用一些网民喜欢的语言或者网络流行语,而不是官方语言。
第三,即时性。微博一方面是信息的传递,另一方面是和用户产生互动,从而及时收到用户的反馈信息,来拉近自己和用户的距离。如果有用户提出疑问,在一小时内没有回复,那么作用就会大打折扣。
第四,一定要坚持。首先是微博营销的坚持,不能只等到有新品发布或者有什么活动,才和用户在微博上交流,平时也要经营自己的微博形象,一定要形成一个常态化的日常工作。其次,服务态度也需要坚持。
第五,注意线上线下、微博和其他媒介的联动。发挥每个媒介的优势,来达到最大的营销效果。
第六,要有好的创意。社会化媒体时代也是个注意力时代,如何创新发布产品、品牌信息来吸引大家的眼球至为重要。
巧用搜索营销直达潜在客户
近年来,在人民币升值,紧缩性货币政策等经济环境下,广大中小企业面临着包括原材料成本、劳动力成本和营销成本上升等诸多发展困境,因此迫切需要高投资回报率且见效快的营销方式以赢得利润增长点,满足生存及发展需求。搜索引擎营销因其成本可控、投放精准、效果可见等得天独厚的优势,成为中小企业网络营销的首选。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85亿,搜索引擎用户就达到3.86亿人。同时搜索引擎营销作为有效的网络营销方式,已吸引了70余万户中小企业广泛参与,成为备受青睐的营销利器。搜狗营销运营中心总经理单晓瑞介绍,珠三角经济圈活跃客户总量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电子商务应用程度明显领先于其他省市;在广州,金融、电子商务、医疗健康等行业,客户维度大,电商应用广泛;在深圳,IT科技、商业服务等行业客户异常活跃。
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第三季度,中国搜索引擎市场规模达到55.1亿元,环比上升24.7%,同比上升77.8%,同比增速较上一季度增长13.3个百分点,继续维持快速上升趋势。
当搜索营销风潮席卷全国,搜索引擎越来越被企业所青睐,到底如何才能有效利用这一互联网应用提升品牌竞争力,如何才能将搜索营销效果最大化?营销专家表示,搜索营销历来是得入口者得商机,搜索入口意味着搜索引擎能为企业带来客户的数量和质量。其次,投资回报率是衡量搜索营销效果的一个关键维度。而智能、高效、便捷的管理平台,科学的竞价机制,是未来企业搜索引擎推广的发展方向。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用对正确的互联网搜索做推广意味着选择更高的投资回报率。搜索引擎的多个登录入口、高性价比等推广优势可以让企业全方位的传递自身优势,建立起用户和企业互动交流的桥梁,成为中小企业精准直达潜在客户的最佳推广利器。
基于互联网日新月异的发展和网民及企业用户需求的不断提升,搜索引擎企业必须保持持续创新才能为用户提供良好体验的产品,为企业带来无限商机。搜狗最近推出旭日系统,能帮助用户高效、便捷的管理推广账户,利用功能强大的账户工具及全面详尽的系统数据,实现搜索系统的智能化提升,从而显著提高账户管理效率和推广效果。同时,旭日系统引入公平的密封竞价和质量度考量机制,最大限度的保护企业自有的竞价信息和推广策略的机密性,并帮助企业用户获得更多展现机会和更精准的推广效果。
利用网上平台拓内销市场
网上购物在全球和内地日趋普及,电子商贸平台和社交网站更是新兴的行销渠道,只要运用得宜,甚至可达到刀仔锯大树的成效。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中国税务合伙人杨嘉燕表示,在内地经营电子商贸业务,需要依法缴税。2006年,媒体报道了内地首宗涉及网上交易的逃税个案,该纳税人遭内地税局控告及罚款,事件意味内地税局严厉打击网上交易的逃税活动。
由于牵涉内地税务责任,港商(境外供应商/卖方)若透过互联网与内地客做生意,便要在公司网页上公开营业执照登记,并于交易平台上提供工商登记注册。不过,这种交易方式涉及风险,原因是内地缺乏相关法规的规范,香港企业可能难以透过网上平台与内地客户做交易,内地客户也可能无法履行海关申报或进行外汇结算,除非港商注册公司(境外供应商/卖方)持有进出口经营权,或港商在内地开设贸易公司,才可解决内地客户付汇问题。此外,货品供内销或出口市场,也有不同做法。
假如港商选择在内地开设贸易公司,并透过互联网向供应商(卖方)进货,便要负责申请报关。在这情况下,贸易公司可选择以外币或人民币与网上供应商结算,而贸易公司可以人民币与内地客户结算。不过,港资贸易公司的营业额范围,须由当地工商部门负责批核。
在税务方面,网上供应商(卖方)若在内地有常设机构,便要邀交企业所得税,免除企业所得税的方法就是卖方在中国境外签订的买卖合约,并尽量避免任何构成常设机构的行为。港资内地贸易公司也要为货品缴交进口增值税、关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各地附加税。(来源: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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