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点评团付款容易退款难 消费者称将追究到底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2012年1月11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李小姐对大众点评团的投诉称其过期未消费不退款。
以下为李小姐的投诉内容:
我打开点评团账户,发现有7项团购已过期,过期时间都大多是2011年12月底。查看了账户余额,发现并没有退款,才得知大众点评团是过期不退款的。一搜索果然出现了无数投诉大众点评过期不退款的霸王条款,已经和客服沟通无效的反馈。
可以明确的说,点评团在这件事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1.在团购到期之前擅自更改规则,并且在商品介绍页面,付款页面和账单页面没有任何提示,在快到期前也不进行提示,到期后直接把钱拿走——这根本是黑心钱!2.点评客服经常以“顾客自己没有实现阅读规则”为由推卸责任,这是说不通的,在团购到期前会短信通知日期,但是也未以任何形式告知过期不退款的规则,这种打马虎眼的行为,不是一个负责的商家应该做的。点评团首页在极其不显眼的地方写着“15天内未使用无条件退款”,聚美还承诺30天内使用了商品都能无条件退货退款呢,这极不显眼的忽略重点的说明根本不构成顾客负全部责任的充分条件。几大大型团购网站只有点评团过期不退款,也让大部分消费者措手不及,按在别的网站购物的习惯对待点评团的订单了,完全不知道点评团有这么一个特殊的政策,而这个政策从来没有被点评团放在明显的地方以及在付款和商品介绍页面提示过。
以我的7份订单为例,只有3张电影票在商品介绍页面的【特别提示】内明确写着“9、本单团购不支持退款”,其他4份均无任何说明和提示——这难道不是说除了电影票外其他支持退款吗?点评团敢写的清楚点吗?这退款还是有条件的,是15天内的,点评团为什么不在商品页面写明,反而用这个容易被误会的表达?3.以“滩外楼:滩外楼268元双人美食套餐”这个为例,这两订单一共538元,商家没有分店,并且限定了一天接待消费的数量。在购买后不久我便预约消费,被告知预约已经排到2个月后。10月我再次致电预约,被告知预约已经安排到年底。这种情况下,团购券过期也不应由消费者承担全部责任,而是有不可抗力及外部因素存在。4.撇开规则不说,我这7份订单将近1000元的付款,最后我既没有去实际消费,也没有拿回钱,这些钱就算点评团的正当营业收入了?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购与维权专家姚建芳认为,网购过程中付款容易退款难问题一直是消费者比较纳闷的。退款需要一个过程,这个消费者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每次退款不成功,得到的回复都是系统出现问题。希望电商企业真的应该好好维护好自身的系统,让消费者付款容易退款也容易,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提高用户满意度。 (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漠北)
上一篇: 李树斌:电商气球是如何吹破的 返 回 下一篇:上班族统计网购年账单 五位数消费额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