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宣判
360安全中心董事长周鸿祎(微博)腾讯控股董事会主席马化腾(微博)
■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晓晴
3Q大战余音未了, 腾讯诉360隐私保护器侵权案昨天在北京朝阳法院宣判。法院判令北京奇虎、奇智软件以及三际无限三被告停止发行使用涉案360隐私保护器,删除相关网站涉案侵权内容,在360网站首页及法制日报公开致歉30日,并赔偿原告腾讯公司损失40万元。
腾讯完胜,360公开致歉30天
2010 年10月14日,腾讯正式起诉360公司不正当竞争,要求360公司赔偿400万元人民币,并要求360公司连续3个月向腾讯道歉。腾讯在诉状中称,去年9月27日,发现奇虎360向用户提供“360隐私保护器”,通过监测腾讯QQ聊天软件的运行,利用虚假宣传手段,误导和欺骗用户,诬蔑原告和原告的产品“窥视”用户的隐私,给原告及原告的产品和服务的声誉造成极大损害。
360回应称,除360外,微软Process Monitor、Comodo、AVG、QQ侦探等监测工具都发现了QQ异常,腾讯是否也要一并起诉?QQ窥私事发后,腾讯用技术手段全面封杀360隐私保护器的下载地址,阻止网民下载,对此,360将提起反诉。
此案于2010年11月3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正式受理。2010年12月14日,此案正式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日法庭当庭并未宣判。
昨天,法院正式宣判,要求北京奇虎、奇智软件以及三际无限三被告停止发行使用涉案360隐私保护器V1.0beta版;北京奇虎三被告在360网站删除360安全中心,360论坛,360隐私保护器软件开发小组博客日志,和《用户隐私大过天》专题网页中本案中查明的涉案侵权内容;三被告在本判决生效起三十日内在360网站的首页及法制日报上公开发表声明,消除因涉案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不利影响(内容保留30日);三被告赔偿损失40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互联网产业需要规范和准则
法院在判决中同时指出,通过本案事实查明,“360隐私保护器”对QQ2010软件监测提示的可能涉及隐私的文件,与客观事实不符,与奇虎科技公司、奇智软件公司自行界定的隐私认定标准不符。在这里尽管使用了“可能”的表述,但会使用户产生一种不安全感,导致放弃使用或者避免使用QQ2010软件的结果,从而使“可能”变成是一种确定的结论,也必然造成用户在使用“360隐私保护器”后会对QQ2010软件产生负面的认识和评价。“360隐私保护器”监测提示用语和界面用语及360网站上存在评价和表述,采取不属实的表述事实、捏造事实的方式,具有明显的不正当竞争的意图,损害了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了商业诋毁。
对于法院的判决,多位法律专家表示这是还腾讯一个清白。法律专家于国富(微博)在微博中表示,双方的主要意图不在争夺这区区40万元,更看重的是一个是非问题,判决还原了一个事实,QQ并不存在侵犯隐私问题,而所谓隐私保护器其实并未保护用户隐私,而是从自己的好恶出发恐吓竞争。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微博)认为,根据法院判决,腾讯没有侵犯用户的隐私,这就是说启动3Q大战的那个360安给腾讯的罪名完全是无中生有的,一开始360就错了,公众被误导了。“在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发起这样的舆论攻击,又进而实施一系列的侵权行为,搅得天下都不得太平,这种做法是非常恶劣的。”多位互联网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案件的赔偿数额相对较低,而互联网技术日新月益,法律实践相对落后,希望能通过此案件让互联网从业人员更好地遵守行为准则和底线,为中国互联网产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